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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考志愿设置有变化?录取批次有哪些?实施规定这样说!

发布时间:2020-03-31      文章阅读量:2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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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昨日,《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实施规定》(点击查看)已公布,小编根据《实施规定》梳理了一些考生关心的问题,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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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考试安排


 


1.我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试题中的语文、数学(文)、数学(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英语科,以及外语科小语种、汉语均使用全国卷。


2.全省高考(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除外)于6月7、8日统一组织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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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1)科目:


文史类考生考语文、数学(文)、外语、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三个科目内容);理工类考生考语文、数学(理)、外语、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三个科目内容)。

(2)分值:

语文、数学、外语科(含听力考试)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满分均为300分;总分750分。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

(3)外语口试:

凡拟报考外语高校、系(科)、专业(含科技外语)的考生,除笔试外,还须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外语口试工作安排在6月9、10日,由县(市、区)招考办组织进行。

(4)招收藏文加试、彝文加试考生的藏文、彝文专业:

普通高校除招收藏文一类模式高考考生之外的藏文专业,只招收阿坝、甘孜、凉山三州和平武、北川、石棉、汉源、宝兴五县的藏族考生,加试藏文;普通高校除招收彝文一类模式高考考生之外的彝文专业,只招收凉山、甘孜、攀枝花、乐山和雅安五市(州)的彝族考生,加试彝文。藏文、彝文的加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藏文、彝文的加试工作由县(市、区)招考办组织进行,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9日9: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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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卷


全国统考和省级统考各科全部实行网上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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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分


考生成绩由考生自行登录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并打印本人成绩单。考生还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教育厅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成绩。


对成绩有疑问需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于6月25日12∶00前到县(市、区)招考办登记。成绩复核结果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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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 

志愿设置


 


1.本科提前批和专科提前批分别设置1个**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本科提前批设置一个预科志愿;本科**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对口招生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均设置9个平行的**志愿(按从前到后的自然顺序为A、B、C、D、E、F、G、H、I),本科**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批均设置6个平行的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和专科批各设置3个平行的藏文加试、彝文加试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2.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国家专项计划和在本科提前批后录取的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分别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本科(不含艺术、体育类)与本科层次省级公费师范生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一并设置9个平行志愿,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专科(不含艺术、体育类)设置6个平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

省级公费师范生中招收“一类模式”高考考生的本科藏汉、彝汉“双语”计划与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本科(不含艺术、体育类)一并设置9个平行志愿,专科层次藏汉 “双语”计划与藏文“一类模式”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专科(不含艺术、体育类)一并设置9个平行志愿,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设置1个**志愿和2个平行第二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

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分别设置1个高校专项计划志愿、1个自主招生志愿、1个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和1个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其中本科提前批志愿仅限只在该批次有招生计划的高校的合格考生填报),本科第二批设置1个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调配志愿。

3.调配志愿:愿意服从学校专业调配的考生,应选择该高校志愿内的专业“调配”栏。未选的,录取时视为不愿专业调配。各录取批次均不设置高校调配志愿。

4.征集志愿:各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时,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办法补充生源。未被录取且符合征集志愿条件的考生可以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一般为数个院校的平行志愿,志愿个数根据当次未完成计划情况确定,其中,本科第二批*后一次征集志愿时,志愿设置为1个一志愿。

 

志愿填报


 

1、填报时间


高考志愿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填报,其中:本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4日17∶00,其余本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2∶00,专科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在7月5日12∶00。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12∶00。

2、填报办法

全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的方式。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选择填报学校和专业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提交确定,填报截止时间后,所填志愿一律不得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志愿填报的,视为自愿放弃。考生应妥善保管自己的上网登录账户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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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

录取批次安排


 


1.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设置为本科提前批、本科**批、本科第二批、专科提前批、专科批共5个批次。


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包括: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院校、公安院校本科、司法类院校本科、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高校、空军、海军和民航招飞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免费医学定向(本科)招生高校及专业,实施综合考核的试点高校及专业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高校、专业。

本科**批录取高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建设高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属重点高校、经核准参加本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

本科第二批为除本科提前批和本科**批之外的普通高校。

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为需要单独面试的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公安院校专科和航空服务专业专科,以及航海类专科和省级公费师范生专科。

专科批院校为除专科提前批以外的所有高职(专科)院校和专业。

各批次安排的高校、专业详见我省《招生考试报》。

 

2.国家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录取,其中有特殊要求的公安、武警院校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

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类本科安排在本科一批后、本科二批录取前进行,专科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后、专科批前进行。 

省级公费师范生(不含艺术、体育类)的录取安排为:本科层次农村义务教育、特殊教育计划与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普通类本科录取一并进行;

专科层次小学教育“一专多能”计划安排在专科提前批录取;

招收“一类模式”高考考生的本科层次藏汉、彝汉“双语”计划与藏文、彝文“一类模式”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本科录取一并进行;

专科层次藏汉 “双语”计划与藏文 “一类模式”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计划专科录取一并进行。



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直属四川省教育厅管理,由四川东星航空教育展有限公司投资举办。是一所以航空、旅游等专业为特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条 学院全称: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学院国标代码:14645。


第二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学院地址:四川省天府新区剑南大道南延线航空大道中段168号。


第五条 联系电话:028-35060518,400-888-3105


第六条 邮政编码:620800


第七条 学院官方网址:www.schk777.com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与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校内监督举报电话为:028-35060557。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学院招生计划编制、招考办法、录取标准的制定、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和措施等重大事项进行民主决策和监督。招生委员会由学院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组成。主任由学院院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级领导担任。下设由院长、分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是组织和实施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政策的贯彻执行,切实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对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计划编制原则:


 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执行,具体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计划数为准(招生考试报)。


第十三条 计划使用及调整:


各省分专业的招生人数,以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或教育考试院公布计划数为准。我院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主要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使用。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政策,认可按照国家政策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六条 招生对象:


(一) 普通高中:招收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 对口高职:招收参加2020年四川省组织的对口高职考试的应(往)届职高、中专和技校毕业生。


第十七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与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八条 学院优先录取**志愿考生,**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可录取非**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


第十九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根据志愿先后按照“总分优先”的原则,将高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以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我院招生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统一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有一定的专业要求,具体见招生考试报各专业对应的专业备注。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1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后方可注册。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体检


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身体状况均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结合我院各专业特点,患有下列疾病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 生活不能自理、无法完成学业。


2. 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不能达到4.8以上,或镜片度数大于800度、或斜视、色盲、色弱。


3. 反应迟钝。


4. 口吃。


5. 听力障碍。


6. 有纹身。


7. 身体裸露部份有明显大面积疤痕。


8. 做过大型手术(对所报专业的就业有一定影响)。


第六章 新生报到


第二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新生未经录取院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交纳学杂费和住宿费。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批准的收费标准,对录取到我院的学生收取学杂费、住宿费、书本资料费。


第二十六条 退费办法:按《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学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设置奖学金、困难补助及勤工俭学等多项措施的同时,也为家庭困难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提供方便。此外还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八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二十八条 学校抽调政治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本校专业教师或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并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其他个人参与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 招生宣传、咨询接待、录取或其他相关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技术培训且无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姊妹)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我省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单独考试。同时,除本章程《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报考指南》及《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与招生计划》规定的原则与内容外,任何人涉及招生录取环节对考生的不当承诺均属违规,由此而造成的法律、经济及其它责任概与学校无关并由承诺者个人承担。


第三十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将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热情接待来信来访。


第三十一条 我院从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问题,请直接与我院招生办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学院概不负责。


第九章 招生咨询及信息查询


第三十二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期间将在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及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公众微信平台的“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三十三条 我院招生录取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


1. 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唯一官方网站:www.schk777.com。


2. 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处,咨询电话:028-35060518,400-888-3105。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天府新区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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